抱怨、爭議與申訴
訴怨處理程序
1.訴怨者(包含客戶、利害相關團體或任意第三人等)可利用各種方式(如口頭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、書面文件等)表達訴怨。
2.訴怨者之訴怨依照以下定義分類:
2.1抱怨:針對本驗證機構之台灣優良農產品驗證相關事宜(如一般行政作業、驗證作業流程、稽核人員之言行等,或對本驗證機構已驗證之產品,或對已驗證之客戶的行為)有意見時。
2.2爭議:客戶對驗證方案內容,或本驗證機構之驗證活動(如文件審查、實地稽核、產品檢驗、驗證決定等)過程,有不同的認知或異議,並提出佐證資料時。
2.3申訴:客戶對本驗證機構之驗證活動(如文件審查、實地稽核、產品檢驗、驗證決定等)結果,有異議時,提交書面客戶申請書(含佐證資料)要求重新檢驗或判定。
3.訴怨案件申請
3.1爭議:客戶對驗證方案內容,或本驗證機構之驗證活動過程,有不同的認知或異議時,得於7天內提出爭議,並檢附佐證資料(可函文、E-mail、傳真)。
3.2申訴:客戶對本驗證機構之驗證活動結果有異議時,得於15天內提出申訴,並檢附「客戶申訴書(CAS-C-F-02)」及佐證資料(可函文、E-mail、傳真),申訴之申請以1次為限。
訴怨案件窗口:
王憶鎧 資深管理師
電話:(03)5223191分機380
傳真:(03)5621687
電子郵件:wek@firdi.org.tw